入馆须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2-02 16:35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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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桂阳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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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 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免费开放惠民政策,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,切实做好免费开放工作,根据文化部、财政局关于做好“三馆一站”免费开放工作的文件精神,结合桂阳县图书馆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

第二条 免费开放的服务对象:社会全体公众。

 

第三条 免费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日,夏令时工作日为上午8:00----12:00,下午2:30----9:00;冬令时工作日为上午8:00----12:00,下午为2:00----8:30。每个免费开放的具体时间详见本馆公示信息。

 

第四条  免费开放范围:外借处,成人阅览室,少儿阅览室,电子阅览室,咨询室,视障阅览室,休闲读书吧。

 

第五条  读者服务约定:

1、年迈老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可在工作人员引领下优先参与。

2、读者随身携带的物品可免费存放在馆内统一寄存处,请勿携带饮料、食品、宠物及其他不必要的物品进入 阅览室或相关活动场所。酗酒及精神性疾病患者谢绝 入馆。

3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、管制械具及其他法定危险品携带者入馆。 

4、在阅览室及活动场所内请勿吸烟,请勿喧哗、追跑打闹、攀爬躺卧。如遇突发事件,及时报告,服从工作人员安排。

5、讲究环境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乱扔果皮纸屑。爱护公共财产和公共服务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 

第六条  本办法由本馆负责解释,适用于免费开放初期各项工作 的管理与实施,本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 限。

 

第七条 本办法自2018年元月1日起实施。 

  
 桂阳县图书馆 
二0一八年元月